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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部分工业品实行行业自律价

1998-09-10 来源:光明日报 邓海云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9月9日电记者从国家经贸委获悉,为制止企业间竞相降价、无序竞争的不良行为,提高企业经济效益,规范市场竞争秩序,维护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,国家经贸委于日前起草下发了《关于部分工业产品实行行业自律价的意见》,作为当前实行行业自律价工作的指导性文件。

这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因为近年来,由于盲目建设,一些行业的生产能力严重过剩,产品供过于求,企业为抢占市场,竞相降价,形成恶性竞争,导致企业亏损剧增、行业效益下降,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,成为影响当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严重问题。

国家经贸委下发的《意见》提出了实行行业自律价工作的原则,即行业自律价工作依托各国家局和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,充分发挥企业间平等协商、互相监督、自我约束的作用。自律价的测定、发布和监督检查以行业组织为主进行,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。行业自律价工作必须兼顾行业内不同企业的利益,保护合法的市场竞争行为,符合国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。

《意见》明确实行自律价的产品范围主要是:对经济运行和行业经济效益影响大;生产集中度高;产业结构矛盾不突出的产品。

《意见》要求各国家局要与行业组织在认真分析本行业具体情况的基础上,研究确定实行自律价的产品,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。产品和操作方案的研究制定,总体上要求2—3个月内落实。行业组织要根据《价格法》和行业特点,明确定义低价倾销、不正当竞争的界限,测定和发布行业平均成本价或最低出厂价,为企业定价提供参考,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;同时,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制裁措施,维护价格自律的公正性。有关行业组织要把自律价工作制度化,引导企业建立价格自律机制,定期组织自律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。各国家局和各地经贸委要加强对行业自律价工作的组织引导,切实帮助行业组织和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。

根据《意见》要求,各国家局召集有关行业协会,研究和确定实行行业自律价产品的品种和实施方案。截至目前,已确定了平板玻璃、水泥、轿车、农用车、发电设备、数控机床、装载机、新闻纸、食糖、纯碱、烧碱、轮胎、棉细纱机、捻绒机、聚酯切片、涤纶短纤、锦纶帘子布、厂丝、线材、螺纹钢、卷板等21个品种。其中,平板玻璃、农用车、纯碱行业已开始实行行业自律价,轿车、厂丝、螺纹钢、线材、卷板、新闻纸等品种进入行业自律价实施方案的制定阶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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